2008年9月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高利息作诱饵 骗资金是底牌
黄莹

  本报讯  近日,洞头县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林某作出批捕决定。
  林某本是个经营水果生意的商贩。2004年4月,她组织了一个所谓的“100元经济互助会”,以高利息作诱饵骗取会员资金。2005至2008年,她每年都组织一个这样的“经济互助会”,以拆东墙补西墙的形式骗取会员资金,共计53万余元。
  检察官为此提醒,不要因为贪图高利息而加入这类“经济互助会”,一旦“倒会”,资金很难追回。